宣城皖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定向募股和配送股說明書
為加快宣城皖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皖南農商行”)改革與發展步伐,增加資本金,提高資本充足率,現在境內募集和配送股本金33800萬元,股本金余額達到51800萬元。有關事宜說明如下:
一、皖南農商行概要
(一)性質及任務。
皖南農商行是在宣州區境內依法設立的、由轄內城鄉居民、個體工商戶、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,主要任務是服務“三農”,為當地中小企業、城鄉居民和地方經濟建設提供金融服務,實現自身持續、穩健發展。皖南農商行是獨立的企業法人,依法享有民事權利,并以其全部法人資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
(二)業務范圍。
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,皖南農商行經營以下業務:
1、吸收公眾存款;
2、發放短期、中期和長期貸款;
3、辦理國內結算;
4、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;
5、代理發行、代理兌付、承銷政府債券;
6、買賣政府債券、金融債券;
7、從事同業拆借;
8、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;
9、提供保管箱服務;
10、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。
(三)法人治理架構。
皖南農商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規定和監管部門的要求設置股東代表大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。
股東代表大會對全體股東負責,是皖南農商行的最高權力機構,主要負責選舉、更換董事和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,決定皖南農商行的經營方針、政策,制定和修改皖南農商行章程等。
董事會對股東代表大會負責,主要負責執行股東代表大會決議,制定經營計劃和入股及投資方案,決定皖南農商行內部管理機構設置,制定基本的管理制度,聘任或解聘行長、副行長及主要部門負責人等。
監事會是監督機構,對股東代表大會負責,主要負責對皖南農商行的財務活動、經營管理、風險管理、內控制度以及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檢查、監督。
(四)機構設置。
皖南農商行董事會由13人構成,其中職工董事4人,外部董事8人,獨立董事1人。
皖南農商行監事會由7人構成,其中職工監事2人,外部監事5人。
皖南農商行經營管理層下設10個職能部門,分別是:營業部、市場部、合規與風險管理部、業務管理部、審計稽核部、財務會計部、電子銀行部、監察保衛部、人力資源部、綜合辦公室。
根據業務發展和支農服務需要,皖南農商行在全轄范圍內設置47個營業機構,其中:21個支行、1個營業部、25個分理處。
(五)內部控制。
為加強皖南農商行內部控制,完善監督制約機制,提高經營管理水平,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,本著“經營效益優先、風險防范為本”的原則,明確界定股東代表大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與經營管理層的議事規則、職權范圍和責任,理順相互之間的權、責、利關系,形成以利益為動力、以責任為約束、相互制衡、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互動的自我調控體系。與此同時,皖南農商行還將完善健全其它各項內控制度。
(六)主要經營指標。
以2012年6月30日為基準日,經清產核資后,皖南農商行資產總額649685.42萬元,負債總額607318.31萬元,凈資產總額42367.10萬元(其中股本金18000.00萬元),實現稅前利潤4750.26萬元。
二、皖南農商行未來發展預測
皖南農商行將進一步轉換經營機制,繼續發揮地方性金融機構的優勢,在發展傳統業務的基礎上不斷創新業務品種,努力拓展中間業務,進一步吸引、用好人才,改善營業設施,提高基礎工作和管理工作質量,積極拓展業務領域,不斷提高盈利能力。
2013年至2015年各項業務發展規劃目標如下(單位:萬元,%)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