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個人聲明申請要求
根據《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個人聲明業務規程》(銀征信中心〔2013〕97號)規定:
個人需要添加個人聲明的,可以向征信中心郵寄申請材料。個人聲明不得包括與信用報告信息無關的內容,個人應當對個人聲明的真實性負責。
二、個人聲明申請方式
個人向征信中心提出個人聲明申請的,應填寫《個人聲明申請表》,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,將材料郵寄到征信中心客服部。
郵寄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卡園二路108號4號樓(郵編:201201),收件人為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客服部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個人聲明”字樣。
三、《個人聲明申請表》填寫注意事項
(一)必須填寫姓名、證件類型、證件號碼和有效的聯系電話,以確保征信中心工作人員必要時取得聯系。
(二)“聲明描述”項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:
1、明確描述個人聲明所涉及的業務,以便于查詢者準確定位聲明信息。例如,對信用卡信息發表聲明時應描述發卡機構名稱、卡類型、開戶日期和信用額度;對貸款信息發表聲明時應描述貸款機構名稱、貸款種類、貸款發放日期和貸款合同金額。
2、描述該業務的實際情況。
3、闡述個人意見。
4、聲明內容應在100字以內,包括標點符號。
(三)申請人必須簽字并填寫申請日期。
(四)個人聲明的內容中不能有威脅他人或單位、投訴性的語句。例如:本人永遠不辦理信用卡,如果再有銀行給我辦理信用卡,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負責。
另可自備填寫完成《個人聲明申請表》。